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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20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1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上半年拟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上半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绵阳市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本市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7.委培生、定向生,未经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10.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分2次进行,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第一次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面试间2号)。

联系电话:15280967008;联系人:陈老师。

(二)第二次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B110室)。

联系电话:15280967008;联系人:陈老师。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招聘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1份(打印,粘贴1寸标准证件照)。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

4.有效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层次和学科必须完全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由申请认定机构提供的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的证明。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为小学(含小学特殊教育)教育的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其它提供小学以上(不含小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面试考核

(一)面试考核对象

参加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考核分为初步面试和面试。

1.初步面试

初步面试方式:5分钟以内的即兴演讲。

面试人选确定方式: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3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进行初步面试。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3时,初步面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初步面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视具体报名情况可能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现场或电话通知为准,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初步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 面试

面试方式:教育教学问题答辩和教育教学案例剖析,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信息技术、幼儿教育、烹饪岗位考生还将进行技能测试。

幼教岗位面试考生,需自备服装、弹唱曲目、舞蹈伴奏曲(储存在U盘内,盘内不能储存其他内容)和现场绘画创作所需的画笔、颜料、画板等工具;烹饪岗位的考生,需自备相应专业工作装。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100分,其中:信息技术、幼儿教育、烹饪岗位专业面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

最终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选,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五、签订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均简称《就业协议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由考核招聘主管部门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

六、岗位调剂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岗位,用人单位可按照同一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学科内进行调剂补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已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书》环节的考生,不能参加调剂补录。

七、资格复审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到,并提供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到时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一)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且已完成报到的考生,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考试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本次考核招聘相关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37136715280967008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监督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监审室:0816-2351380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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