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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3-04-23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460
 
 

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南科大发〔20183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的通知》(西南科大教务通字〔2023〕15 号)文件要求,我院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二、转专业基本政策

1.学校2022级、2021级中已完成学年注册并具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2020级休学后已复学且在读2年以内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学生对本专业和拟转入专业有正确的认识,能够客观评价自身学习兴趣、学习能力,满足拟转入专业准入条件。

3.限制条件

转专业申请的限制条件见《西南科技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同时,依据有关政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过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2)按照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应予退学的;

(3)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

(4)存在拖欠应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情况;

(5)已转过专业的在校本科生。

、专业接收计划

  2023年度学院各专业接收本科生数量计划

专业年级

专业名称

跨专业接收人数

2022

动物科学

5

农学

10

园艺

5

生物技术

5

生物工程

5

食品科学与工程

5

制药工程

10

合计:

45

四、接收专业考查办法

(一)接收基本条件

学院接收本科在读2022级学生中当年高考理科考生,原则上我院接收学生2022级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5,原专业如有必修课程未通过,不予接收

学院不接收2021级转专业学生。

(二)接收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按接收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予以接收,接收总成绩=【(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10+60】×80%+面试成绩(百分制)×20%,面试由各专业组织,面试不合格者学院不予接收。

五、拟接收学生课程认定办法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教学活动仍按原专业进行,所学课程成绩将计入学习成绩和过程考核档案

1.专业导论类:原专业所学专业导论课,按转入专业导论课认定,如原专业无导论课,专业相关概论等课程可认定为专业导论课程;如均无需补修

2.化学类:原专业普通化学或无机及分析化学可认定为转入专业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课程可互认定,如无该类课程需补修

3.数学类: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按原专业对应转入专业进行认定,如缺少某类数学课程,则需补修;

4.英语类:原专业课程与本专业课程互认,考核成绩计入转入专业;

5.计算机类:原专业课程与本专业课程互认,考核成绩计入转入专业;

6.程序设计类:与VB程序设计、程序设计基础(VB)课程互认;

7.思政素质类:全校统一课程,自动认定为转入专业课程,未通过的需重新学习;

8.工程训练类:全校所有工程训练类课程互认,考核成绩计入转入专业

9.其他类课程: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在转入专业第一、二学期还未开设,其他学期开设,也认定为该专业课程,可不再修读对应课程;转入专业无相关课程,可认定为专业选修课程

10.课程性质与学分认定:原专业所学课程,转入专业也有类似课程,按转入专业课程性质学分认定,课程成绩按原课程所获得成绩认定。

六、进度安排

1.423前制定完成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实施细则》并上报教务处

2.填报志愿:424-2824时前,学生登录校园门户,查阅各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在线填报《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专业大类分流)志愿申请表》,并完成提交

3.审核流程:56由学院辅导员检查并受理学生申请,对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信息提交至院领导审批同意,院领导签批并移交至转入学院。

4.接收考察:58-10学院各接收专业完成对申请转入的审核、考察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本院网站完成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5.结果上报:519学院完成转专业名单上报。

6.学校公示:525教务处完成复核并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布拟获准转专业和专业大类分流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7.课程成绩认定:10月学院对已转入学生进行课程认定,并向学生出具《2023年度转专业本科生课程认定通知单》,一份学院备案,一份学生本人留存),将《2023年度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汇总表》报教务处。

七、学生转专业后学籍管理及教学安排

1.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公示名单学生进行学籍变更工作,学生可在学校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上(https://matrix.dean.swust.edu.cn/acadmicManager/)查询个人学籍信息变更情况。

2.教务处将依据学院报送的各学生《2023年度转专业本科生课程认定通知单》中认定的课程及成绩,加入到学生本人成绩单中。

3.获准转专业学生本学期教学活动仍按现就读专业和专业大类进行,所学课程成绩将计入学习成绩和过程考核档案。

八、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密切关注学校教务处和各学院网站主页,具体事宜以教务处和各学院网站主页有关通知为准。

2.学生申请转入学院内其他专业的,同样依据以上程序规定执行。

转专业及分流工作咨询电话:教务处6089101,或请拨打各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电话见教务处文件附件

九、工作监督与咨询

本次转专业工作设立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教务处:0816-6089095、6089099


学校纪委办公室:0816-6089051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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