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专业、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评价与考核工作,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西南科大党委发〔2023〕9 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3年度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生命学院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郑祥江、胡尚连
成员:院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科室负责人
职责:统筹开展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2.各专业(科室)成立“师德师风考核推荐工作组”
组长:教工支部书记、专业主任
成员:支部委员
职责:在学院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开展各专业(科室)、支部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评议及推荐工作。
二、师德师风考核的对象
1.考核对象为学院全体教职工(不含劳务制、科研助理、外籍特聘教师)。
2.考核人员归属:
见附表《师德师风考核专业科室名单》
学院领导按照联系专业进行考核,管理岗教职工由教辅管理工会组织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等级
(一)师德师风考核以《西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西南科大党委发〔2023〕9 号)为基本依据,坚持将组织评价与个人评价、同行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重在考察教职工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情况。因学生评教数据目前无法获取,经征询教师发展中心,暂不严格对照学生评教数据。
(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五个等级。
(三)凡出现《西南科技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及处理办法》中所列“负面清单”行为并被认定为师德失范的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认定为不合格或者基本合格。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1)在本单位学生对教师师德师风评价排序中排位明显靠后的;
(2)不愿接受单位工作任务或对工作敷衍应付的;
(3)不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师德师风相关培训活动的;
(4)受到学生投诉或来自其它方面的不良反应,情况属实但未被认定为师德师风失范的;
(5)受到党纪、政务及其它处分的。具体考核等级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学校纪委、人事处及被处分人所在部门共同研究后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定。
四、考核程序
(一)全体教职工填写师德师风考核表并对本年度师德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其中,未直接参与教育教学仅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填写附表1-2,其他教师均填写附表1-1,于12月27日前完成。由各专业(科室)统一收取电子稿(附件2),电子稿以“工号+姓名”命名;
(二)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互评。各专业“师德师风考核推荐工作组”要结合自评情况和本年度师德师风表现组织深入讨论,并填写“附件3: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表”客观公正做出评价,并做好原始资料留存。互评推荐“优秀”比例不超过35%。各专业完成考核推荐后,按照推荐优先的先后排序及时完善“附件2:2023生命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并于12月27日前将附表发送至党政办公室刘蓉老师处;
(三)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自评、各教研室(科室)互评数据,结合学院掌握的其它情况对教师师德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考核等级。推荐学校“优秀”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的30%(学院总推荐人数52人),并和年度考核结果同步公示;
(四)完成师德师风考核并公示后,将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统一报送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累积形成学校教师师德档案。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部分,考核结果须填入本人年度考核表。
2.各专业“师德师风考核推荐工作组”要按照文件精神和程序要求认真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在公示期间,如收到投诉举报并经查实,则会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且扣减明年本专业师德师风考核优秀名额。在学院完成师德师风考核后,应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人。
3.教职工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
附表:师德师风考核专业科室名单.xlsx
附件1-1:西南科技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及汇总表doc.doc
附件1-2:西南科技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及汇总表doc.doc
附件2:西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doc
附件3: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表.doc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6日